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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酒驾案件律师排行,南京酒驾案件律师排行榜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酒驾案件律师排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酒驾案件律师排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南京酒驾撞死孕妇怎么判刑?
  2. 陈乔恩酒驾缓起诉确定,需一年半内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这个处理结果合理么?

南京酒驾撞死孕妇怎么判刑?

在酒驾的过程中,如果撞死孕妇的话,那这是一个属于非常严重的问题,不仅要对家属进行赔偿,而且还要去坐牢,基本上这样的直接永远都不可能再***,将会被吊销驾照,其次是可能会被判30年或者40年***或者***,严重的情况还会被判处***,具体的根据当地的法官来判断。

乔恩酒驾缓起诉确定,需一年半内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这个处理结果合理么?

苹果耗子来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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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是否合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经过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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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台湾艺人陈乔恩因在台北市酒驾遭逮捕,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

年前,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良好并且考虑到她是初犯,遂决定判决缓***,期限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同时考虑到她长期在内地工作,要求她在一年半内完成劳动。

不太了解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不过公诉事由既然为”公共危险罪”,若参照我国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已经涉嫌重大犯罪。而最终判决结果仅是缓***处分并需在1年半内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让人感觉处罚可能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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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年好。

深圳陈群律师谢谢邀请,并为您回答。

一、***背景

据台湾媒体报道:

陈乔恩2018年1月4日惊传在台北酒后开车遭逮,大安分局依照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9点她戴着口罩现身地检署,10点35分谕令10万新台币交保候传。根据警方提供监视画面,陈乔恩驾驶白色MINI违规红灯右转才遭拦下,与警方应答明显缓慢,警方问:“你是喝啤酒吗?”她回:“酒。”模样狼狈。

原来,陈乔恩凌晨酒后开车上路,因为违规红灯右转,遭警方拦下,警方更告诫她别危险驾驶,差点酿成意外,她因身上明显酒气,遭警方要求下车酒测,结果酒测值达0.67.

二、处理合理

无论在大陆、在台湾,醉驾都是轻罪,大陆前些年醉驾根本不入罪,醉驾刚入罪那会儿,反对之声很大,记得第一个入罪的,报纸连篇累牍报导,那是著名作家高小松!好在,他很开朗,完全承认并完全接受。

现在,在大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人们共识。

陈乔恩凌晨醉驾,是因为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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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南京杨超律师
  • 合不合理要有参照系从我个人来看,目前的处理方式是合理的。

我国目前的司法状况是“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不同的法域的司法适用是不一样的。

不同之处,不仅在怎么处罚上,是否定罪量刑上,司法程序上等等。

陈乔恩年初因在台北市酒驾遭逮捕,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过年前原本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良好且念她初犯,决定判决缓***,期限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更考量她长期在内地工作,限她1年半内完成即可。检察官依职权提出再议,上周遭高等检察署驳回后,现在缓***确定。而据了解陈乔恩要义务劳动应该会是安排她从事反酒驾或其它公益事务的宣导活动。

首先,比较对醉驾的处罚上。

陆: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台: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而驾车者,便构成公共危险罪。民众有酒驾行为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并从严处罚。但也有例外,即食用烧酒鸡等含酒精食物而非直接饮酒,或未肇事、酒精测试值低于0.55毫克、3年内未再犯、已接受戒瘾治疗的单纯酒驾犯,可减轻处罚。

其次,看诉讼程序。

大家会觉得陈某检察院暂缓***似乎在包庇犯罪嫌疑人,但其实这个制度我们也有,一般称之为“附条件不***”

附条件不***一般是要附条件的,条件一般不是法定的,而是有一定的创新性,之前遇到过一个大学生***被附条件不***,附的条件是大学期间的功课要达到什么什么标准等等。社会服务附条件国内还不完善,因为我们国家这方面的体制机制还没建立起来。美国还有社会服务令等制度,我们没处服务,这方面我国大陆还要多学习学习的。

一、***描述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乔恩于2018年1月4日在台北酒后开车遭逮,大安分局依照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9点她戴着口罩现身地检署,10点35分谕令10万新台币交保候传。根据警方提供监视画面,陈乔恩驾驶白色MINI违规红灯右转才遭拦下,经调查,原来陈乔恩凌晨酒后开车上路,因为违规红灯右转,遭警方拦下,警方更告诫她别危险驾驶,差点酿成意外,她因身上明显酒气,遭警方要求下车酒测,结果酒测值达0.67。

二、处理结果分析

处理结果合乎法理,却不和人情。在台湾的现行法系中: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而驾车者,便构成公共危险罪。。在这件***中,陈乔恩虽是醉驾,却并没有伤到别人,也没有伤到公共财物,因此检方予其缓***、免牢狱之灾,只是让她拍微电影,在一年半内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动。但这样的处理决定显然将明星艺人和普通人隔离开了,如果此***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处理决定可能就并非如此简单了。陈乔恩作为公众人物,她的一行一言都会影响大众对待相似***的看法与行为,如此轻微的处理决定对于明星而言不值一提,因此我觉得这样的处理决定对于明星来说力度较弱,可能造成社会舆论的混乱,引起大众的不满,并且不利于国家对于酒驾***的惩罚与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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